厦门市体育局关于授予洪元元等29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规定,按照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,经审核,现授予洪元元等29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。名单如下:
一、游泳(28人)
厦门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:洪元元(50米自由泳、100米自由泳、400米自由泳) 陈子怿(1500米自由泳、200米自由泳) 李子城(100米自由泳、400米自由泳) 刘富达(400米自由泳、100米蝶泳) 蓝日臻(100米蛙泳、200米蛙泳) 杜睿恩 (200米混合泳、50米仰泳) 王子昊(200米混合泳、400米自由泳) 邓饶(50米蛙泳、100米自由泳) 陈雨涵(200米混合泳、100米蝶泳、50米蝶泳、100米仰泳、50米仰泳) 杨锦汐(50米自由泳、100米仰泳、200米混合泳、50米仰泳、100米自由泳) 许锡豪(100米蝶泳、100米自由泳) 邹雨珊(200米混合泳、400米自由泳) 肖楚祎(400米自由泳、200米混合泳) 许锦妍(200米混合泳、400米自由泳、50米自由泳) 张婕(200米混合泳、400米自由泳) 王家莉(100米仰泳、200米混合泳) 吴一乐 徐博晟 李霖 王嘉腾 肖钰恒 林俊辰 谢衡 洪越 陈婧瑶 黄依然 李安琪 沈歆瑶
二、网球(1人)
厦门市体育中心:沈泽霖
厦门市体育局
2022年4月7日